校内相关部门: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1.了解我校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为今后改革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项目资金立项、审批提供决策依据。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项目资金确实发挥作用,保证我校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方式
1.项目绩效评价(自评)
(1)评价对象。按照省财政绩效评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金额占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总额达到100%。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省直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评价范围(项目明细见附件1)。
(2)评价方式。根据年初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项目责任部门填写绩效自评表(格式参考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格式参考附件3),并附项目支撑文件及成果清单。
相关单位:学科办、附属体育运动学校、国际交流处、国教学院、总务处、教务处、竞技体院、竞赛场馆中心、科研处、人事处、新闻学院、学工部、运训学院、研究生院、财经处。
2.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
2018年,按照省财政要求,我校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分别由表格后对应部门对照年初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相关指标进行分析、评分(格式参考附件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财经处汇总完成,并撰写评价报告(格式参考附件5)。
相关单位:财经处、教务处、招就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科研处、学科办、人事处、学工部、团委、总务处、图书馆。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按照省财政要求,我校“竞技体育学院2017年高校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训练竞赛费)920万元”作为重点项目需报送绩效评价报告,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分析、评分,填写绩效自评表(格式参考附件2,指标体系框架见附件6),撰写自评报告(格式参考附件3)和绩效评价报告(格式参考附件7,撰写规范见附件8),并附项目支撑文件及成果清单,支撑文件及成果形成电子版备查。为保证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可根据评价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部分需在报告中说明,并在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中进行完善。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项目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树立“谁支出、谁负责”的理念,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周三),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邮箱:whtycjc@163.com,联系电话:87192148),不得延误,以免影响下一年拨款。
2.项目绩效评价材料需严格按照财政厅“绩效评价格式”,分项目填报。
附件:
1.2017年武汉体育学院项目评价清单
2.xx部门xx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3.xx部门xx专项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4.xx部门填报-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5.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6.2018年湖北省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7.xx部门xx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8.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撰写规范
财经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