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鄂财资发[2023]4号),经报学校领导同意,开展全校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摸清重点资产家底,完善资产信息卡片,夯实资产基础信息,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23年6月3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全校所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以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与本单位现有资产逐项核对,已处置的资产及时销帐,资产转移的要补办交接调帐手续,检查在用资产实物与标签一一对应,达到单位总帐与实物相符。
(二)全校核查:由财经处负责根据各单位自查成果对各单位帐物进行核对确认,与财务帐核对。
四、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各单位自查(2023年9月25日—10月15日)
各单位对照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自行组织清查。自查工作完成后,提交资产自查报告(见附件1)或企业资产自查报告(见附件2)至财经处。
(二)全校抽查复核(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财经处选择部分单位,对其资产自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组织实施。上报的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各单位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三)全面清查盘点。各单位要对全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清查盘点,对资产管理系统卡片基础信息进行核对,上报资产情况和卡片信息保持一致,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附件:1.资产情况自查报告(模板)
2.企业资产情况自查报告(模板)
武汉体育学院财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