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在次年三月份之前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请您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督导、协助本企业员工尽快完成个人12万自行申报。
一、年所得达到12万元纳税人需要进行自行申报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国家税务总局据此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不论其所得日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自行纳税申报是对代扣代缴方式的补充。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税款征收方式。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从而进一步提升了税法的执行力。
二、各个所得项目年所得的计算方法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投资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五)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六)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0”填写。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不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
三、各个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按月(次)纳税申报的,须将全年各月(次)应纳税额汇总)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或48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注: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部分,需计入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16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四)劳务报酬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的,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稿酬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20%
(八)财产租赁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适应20%的税率,但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十)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税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20%
四、申报地点与申报方式
(一)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地点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顺序来确定,具体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二)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应当签订委托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协议(合同)。纳税人也可以委托扣缴单位财务人员代为办理申报。
在申报期内纳税人如果认为代理人代理申报的信息不完整,可以自行采用网上申报、挂号信函邮寄申报或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方式对不完整的信息进行补充申报。
五、相关法律责任说明
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按照《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六、申报工作流程
(一)学校财务人员来税务所领取扣缴证明单、委托代理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人员名单位(年所得达到12万及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
(二)对您单位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扣除三险一金)的员工,在学校内网或个人邮箱传发信息,告知其全年的工薪收入及代扣税金,以及单位的全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码(或计算机代码),并提示该员工应进行年度自行申报。请企业财务或人事部门向全体员工发布“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内部通知”,强调多种收入均应做申报。财务人员应辅导纳税人进行报表计算填写。
(三)自行申报所需资料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并签字);
2.委托代理书;
3.代扣代缴完税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纳税人来到洪山地税局后,请先到六楼第三税务所找税管员,查询自然人流水号,并写于申报表左上角;然后拿到征收大厅直接受理。
征收大厅申报岗人员受理纳税人按要求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资料,审核录入后,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上盖“已受理专用章”,并退还一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给纳税人。对因表格填写不清导致征收大厅无法录入的,则由和税务所负责联系扣缴义务人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
针对今年“自行申报”中纳税人申报有补税的,征收大厅原则上应在省局核心征管系统“自行申报”程序中按规范流程进行办理,并以纳税人(个人)名义按规定当场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
敬请相关领导、老师引起重视!
感谢您对国家税务工作的大力支持!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的部分
|
45
|
13505
|
本表所列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