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相关规定,现就我校 2024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时间及方式
1、办理期限为2025年3月1日-6月30日。
需在3月1日-20日办理的教职工,请提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2月2日起开放预约,部分日期已满,建议错峰)。3月21日后无需预约,全天可办。
2、推荐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自主申报。
二、操作注意事项
1、确认“个人所得税APP”中个人基础信息(联系方式、银行卡)、收入明细及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完整。
2、2024年未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在汇算时补报。
3、申诉功能慎用,申诉功能并不能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款,非必要请不要点击。
4、若存在校外劳务收入(如稿酬、讲座报酬),需合并计算补税,请于6月30日前完成补缴,逾期将加收滞纳金(日万分之五)。
5、退税审核约7个工作日,退税款将直接拨付至绑定银行卡。
三、法律责任与风险提示
1、诚信申报,未如实申报或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记录。
2、防诈骗提醒,税务机关不会通过短信、社交软件索要账户密码或要求转账。所有操作均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谨防虚假“退税绿色通道”等诈骗信息。
四、咨询与支持
如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以拨打湖北12366纳税服务热线、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027-87398311、财经处综合管理办公室027-87190820电话咨询。
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2024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或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政策解读。
请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时间,依法完成汇算清缴。
财经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