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一、编报范围
请各部门务必重视资产配置编报工作,按照省财政部门要求,无资产配置计划不得配置资产,所以各部门应全面清查所有资产存量情况,本着保运转、谋发展的原则,按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凡使用预算内经费及纵向课题经费申请配置固定资产(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家具2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和无形资产(计算机软件、数据等)的,全口径编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2025年未编制资产配置计划的一律不予配置。
二、编报要求
(一)申报各项资产需明确使用方向。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应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单价上限和可配置数量,参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附件一)。因特殊情况,确需超出数量配置的,应提供充分的配置理由及证明材料。
(二)配置单价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提供《武汉体育学院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二),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可行性论证。
(三)按经费来源编报,具体分类如下:
1.基本设备费,含通用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照相机及器材、摄像机、打印设备、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空气调节设备等)和家具(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会议桌椅等)。
2.专项设备费
(1)双一流项目(新增资产),向发展规划处申报。
(2)双一流项目-教学实验耗材费。
(3)双一流项目-纵向科研课题(新增资产),向科研处申报。
(4)高等体育事业发展项目(新增资产),由竞技体院申报。
(5)信息化建设(新增资产),向总务处网络中心申报。
(6)学生公寓家具(新增资产),由总务处申报。
(7)其他项目(新增资产)。
(四)场馆教学器材编报。各类场馆教学训练保障器材中低值和消耗品类,由各教研室、代表队通过后勤集团场馆中心汇总编报;各类场馆教学训练保障器材中固定资产类,由各教研室、代表队通过学院编报。
(五)编报方法。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从“资产管理平台--配置计划--配置申请--下一年度配置计划审批表”中按项目编报,项目名称根据项目核心内容精简表述。
(六)编报时间及地点。请各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文件,并将《武汉体育学院下一年度配置计划审批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论证报告等材料报送财经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东教学楼1楼)。
联系人:冯 嘉 联系电话:87190329
附件一:《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二:《武汉体育学院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财经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