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24〕4号的有关要求,开展我校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请各部门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我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二、编报方式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内部控制牵头部门为财经处,负责内控报告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填报;党政办、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审计处、总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相关业务资料的整理与对接。
三、报送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各部门须完成对所属部门附件资料的整理。2024年5月上旬,财经处完成内控系统最终的填报并生成内控报告。
四、具体安排
为方便资料传输,提高效率,请各部门选派一名同志与财经处对接,联系人:陈晨,电话87190820。
填报时间安排如表格所示
序号 | 联系时间 | 联系部门 |
1 | 4月10-12日 | 党政办公室 |
2 | 4月15日 |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
3 | 4月16日 | 党委组织部 |
4 | 4月17日 | 审计处 |
5 | 4月18日 | 人事处 |
6 | 4月18-19日 | 总务处 |
财经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