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32号)、《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鄂财库发〔2012〕1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3年底试点实施公务卡工作。现将公务卡制度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定义
1、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免收首年年费和以后年度消费一定次数或金额可免年费的政策。
2、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它具有以下特点:先消费后还款,享有免息缴款期(20-56天的消费透支免息期),并设有最低还款额,客户出现透支可自主分期还款,透支额度上限不突破3-5万元人民币。具有预约自动还款、现金存入和转账等多种还款方式。享受发卡银行与银联的各项优惠活动。
3、公务卡由教职工个人申领和使用,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密码由教职工自行确定,个人妥善保管。遗失后应及时到发卡银行办理挂失,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二、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推行公务卡制度,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可以生成公务消费的各项明细信息,使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从而有效地克服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下信息不透明所导致的种种弊端。
2、有利于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公务卡制度后,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程序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但对现金的使用要实行严格管理。使用公务卡结算,既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大量现金,也不需要工作人员提前向单位借款,简化了手续,保证了资金安全,同时还可以有效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杜绝利用虚假发票报账等漏洞,对于提升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有利于加强财政监管。银行卡是国际公认的解决现金支付问题最有效的工具和手段。推行公务卡改革,在学校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管理,可通过制度、机制和管理工具的融合创新,减少现金使用,强化财政监督。
三、公务卡结算适用范围
公务卡结算适用范围包括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和2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在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中,按规定须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转账支付的财政支出,仍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办理。
另外,公务卡不仅可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范围内的业务支出,还可用于个人的消费支出,只是由个人负责及时还款。
四、公务卡结算对学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公务卡结算方式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可概括为“一个严格管理、两个基本不变、三个新的要求”。
“一个严格管理”指对现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
“两个基本不变”指保持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基本不变,现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
“三个新的要求”,一是要求财务部门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卡支出,必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刷卡消费的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予以报销。二是要求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支出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划入公务卡账户。三是要求财务部门必须及时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在持卡人的消费免息还款期之前办理公务卡还款手续。
五、公务卡工作实施安排 公务卡制度的实施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都是一项崭新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按照积极推进、平稳过渡、分步实施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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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1月20日前财经处为各院系与职能处室办理公务卡,院系3-5张、职能部门2-3张、主教练1人1张(具体持卡人由各单位自行确定);2014年将为学校各单位涉及公务活动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联系人:曾季 电话:87190820
2、2014年第一季度为我校公务卡制度实施试用期(也是财政部门规定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由持卡人、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使用与核算,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为全面推进做好准备。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包括:对外经济活动一般应采取银行结算方式(支票、汇款、公务卡),相关经济事项应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行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