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1号令]第六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学生缴纳学费后方能取得学籍注册资格,否则不予注册。请2012级本科毕业生务必于 2016年 6月 30日 之前缴清本人学宿费等相关费用,否则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学籍按暂缓注册留级处理。
一、缴费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1点55,下午2点40至5点
二、缴费地点:财经处综合科(行政楼206)
三、缴费方式:
1、刷卡(所有银行卡均可);
2、现金(下午4点30以前);
3、银行汇款(户名:武汉体育学院、账号:17038801040000694、开户行:武汉市农行湖滨支行、武汉市内清算行号:830135、外地汇款行号:103521003880),汇款时请注明:姓名、学号、院系等信息。
特此通知。
财经处教务处
2016 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