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鄂政办〔2016〕7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不论采购金额大小,一律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二、政府采购预算中,属于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指导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单独编列。凡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未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财政国库可以拒付资金。
附件:湖北省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财经处
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