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我校在东教学楼
三楼第一报告厅举办《新预算法》辅导报告会,省教育厅财务处长向家文受邀就《新预算法》的主要条款,为与会人员作了详细解读。校领导,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由校长吕万刚主持。

向家文从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新预算法。他指出,《新预算法》的重点在于规范财务管理,要求做到收入预算完整全面,支出预算合规合法,预算执行进度到位,项目资金讲究绩效,财务行为严谨规范。其中,科研经费成为监管重点,同时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固定资产、会议费、差旅费等细节方面的资产管理也提出了严格标准。
向家文强调,在教育公益理念基本确立、政府为主的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形成、教育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的情况下,资金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大家要做到,存量部分优化结构,增量部分突出重点。努力实现保基本,促公平,育人才,提质量的总体目标。
吕万刚在总结辅导报告会时指出,财政预算与在座每位同志息息相关,他希望,参会人员要增强学习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管好用活资金。财经处要为学校总体把关,提高我校财经管理质量。
《新预算法》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修订审核,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